鬼葬

前言:世间本来并没有鬼,只不过是人吓人而已。即便真的有,那又有什么好怕的?除非你做了什么亏心事……其实可怕的并不是鬼,人心才是最可怕的,人的心里若是有了“鬼”,那才是可怕的呢!您说是不?记者周正参加了一个奇怪的葬礼后,很多诡异的事情就这么的发生了……   第一章   我最不愿意参加的场合,就是葬礼。最开始是因为年龄小,怕见死人。后来,是怕听到那阵阵的哭声。火葬场里的哭声是最真切的,是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当看到在告别厅门里被拖拽出来的痛不欲生的亡者家属时,让人看着既同情又辛酸。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人世间,谁能逃过生离死别这一劫呢?   我们这个城市民间里有句俗话叫做:娶媳妇就是比送葬强。这是句很实在却又很无奈的一种说法。   每次去送葬归来,我都会对人生有一次非常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的大彻大悟,似乎什么都想明白了,又似乎什么都想不明白。后来想:算了,明白了又能怎么样?那是自寻烦恼!   参加程菲的葬礼本应该是星期六的凌晨三点钟就应该从医院的停尸房门前出发。亡者家属都想让自己死去的亲人炼那第一炉,说是因为“干净”。   可等我醒来的时候,时间已接近凌晨四点多了。这让我有些气急败坏,我明明记得自己昨晚睡觉前,是给闹钟定了时的呀!这个破玩意儿,该叫的时候不叫,有的时候半夜里会突然发神经似的“铃”地一声,能把你吓得心惊肉跳的。   胡乱的穿好衣服,就冲出了楼门。站在冷清的街道上,我寻找着出租车的影子。正值北方夏秋接替的季节,晨风很冷地吹着我的脸颊和脖子,不禁让我打了个寒战。停放程菲遗体的第三医院就在我家楼区的附近,三分钟的路程。若是按时起床到达,我现在不正戴着一朵小白花坐在客车上直奔火葬场吗?或者说,已经到达开始瞻仰死者遗容了。这破闹钟啊!坑人!可我真的按了定时了吗?也是的,自己最近都忙的迷糊了。白天忙着四处采写《宛城晨报》的稿子,还“的瑟”地做了两家文学网站的小说编辑,每晚编审稿子到深夜,把自己的生活弄的是一团糟。好在自己吃饱了全家不饿,就一个人。老婆跑回了娘家,正和我闹离婚呢。   等坐上了出租车,我的心里才算是平稳了一些。但我的脑海里立即又浮现出程菲的影子来。真的是事事难料,上个月我还和程菲坐在一起吃饭,而今天我却要去给他送行,要看着他挺拔的身体被烧成一小堆白森森的碎骨头,我的心里是一阵的难过。白瞎这么好的岁数了,他才比我上小一岁,并且是我的同学,初中同学。那时的他长得是白白净净的,像个小丫头。再加上他叫程菲,一个非常女性化的名字,所以同学们有一段时间都叫他丫头。但我总是护着他,不让别的同学欺负他。他是从南方的某个城市转学过来的,只在我们学校读了一年的初三,就又转学走了,然后就再没了音信。   和程菲的重逢居然也是在一个葬礼上。现在想起来,倒有些讽刺的味道。   那天去参加一位老同志的葬礼,然后到指定的饭店去吃饭。在饭店的门前,摆放着白酒、盛满清水的脸盆、装着小饼干的碟子。这是一种我不太懂的规矩,但是看到别人都用白酒漱口,用清水洗手,然后吃块小饼干才进到饭店去用餐,我便也一一照做。我想,反正也没有什么坏处,入乡随俗吧。就在我洗手的时候,另一双手也伸到了脸盆里。我很恼火,我不喜欢和别人一起洗手。我转头一看,一张白白的大脸正冲着我微笑呢。我愣了一下,终于认出了他。我没有擦手就当胸给了这小子一拳说:“丫头,这些年你跑哪混去了?” 程菲只是嘿嘿傻笑着看我,并没有说话。我这时才注意到他身边还站着一个女人,一个很美的女人。我很难确定她的年龄,说是美丽女孩吧,又有少妇的风韵,说是少妇吧,又不失女孩的纯情。一时间,我竟有些看着呆了。好在我的定力也不是一般,忙转过神儿来问程菲:“这是……你的爱人吧。”凭着程菲英俊的相貌,我已经作了肯定。   程菲点点头说道:“这是我的老婆小雪。小雪,这是我初中的同学周正,叫大哥就行,是个大记者呢。”   “你好,周正大哥。我看过你很多的报道呢。”小雪微笑着向我伸出了白嫩的小手,我轻轻握了握,感觉是那样的润滑,那样的让人留恋。   “你现在干什么工作?我们可是有十多年没有见面了。”我说道。这小子今天穿着一套青色的西装,显得更加精神了。   “我在大学毕业后,被分到咱市修配厂机修车间做技术员工作。现在刚进了机关,当上了技术科的科长。”   “嘿!不错呀,都当了科长了。看你那文弱书生的样子,应该和我这五大三粗的东北汉子更换一下职业啊!”我哈哈笑着说。说心里话,我心理还真有点不是滋味呢,看人家程菲都当科长了,我自己还在做很辛苦的跑外记者呢。   席间,程菲硬拉着我坐到了他爱人坐的那张桌上。那张桌上都是女客,让我很是不舒服。我们两人刚坐下,就都被人从后面拦腰给抱了起来。   真的很巧,又遇到了两个初三时的同学:吴胖子和钱智高。这俩个小子上学的时候就是混子,勉强拿到初中毕业文凭后,就直接走向社会了。读书时我曾经和他们打过几次架,都是因为我看不惯他们欺负外来的程菲。程菲是个孤儿,父母早亡,来到我们这个城市也是投奔他的表叔家的,是个很可怜的孩子。所以,我当时对吴胖子和钱智高他们两个欺软怕硬的家伙并没有什么好感,听说他们现在正合伙搞长途货运,瞧他们的打扮,腰包似乎都很鼓,当然啤酒肚子更鼓。看他们这么热情,倒是让我有些感触了。不管是什么时期的同学,成家立业后,奔波忙碌的生活很难让你记起谁或是去寻找谁,除非是极其要好的同学,又或者是这个同学做了什么的大官,你需要他的帮助。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世态炎凉?   我们被拉坐到了邻桌上去喝酒。这里都是清一色的男人,看架势,这酒不能少喝了。吴胖子掌握着酒瓶子,要给每人都倒一大杯子白酒。说今天难得遇到老同学,必须喝好喝倒。程菲坐在我的身边,悄悄用手掐了我大腿一下。我就明白了。刚要说点什么,钱智高就说话了,“滚蛋,你个死胖子。你以为参加的是婚礼啊?赶紧吃点就撤得了。要喝的话,咱搞个同学聚会不就得了?” 吴胖子立即点头称是。就把目光转向了我和程菲,说:“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都到我家去。我做东!咱不是没钱,只是图个亲近。”   钱智高立即接过话茬说:“你臭美啥呀死胖子,不就是盖了个二层小楼吗?”   “可我……我怕没有时间呢。” 程菲说。   “怎么?当了大科长就瞧不起我们这些劳苦大众了?” 吴胖子乐哈哈地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