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知道我爱你

作者:戏时

作者有话要说:

修了个bug~从菜市场满载而归的二人手中各提了两袋东西,边说边笑着进了家门。这一趟出门似乎将她俩的关系拉近了一些。

而回去之后,露一手的人果真成了袁蜜,潘青冉只好在一旁给她打打下手。

“没事,你去忙你的吧,这里交给我就行了。”袁蜜将菜在洗手池处清洗干净,转头正见潘青冉刚从米袋里舀了半碗生米出来,正准备到池边来淘米。

怎么说袁蜜都是今天第一次入住的室友,已让她来做这入住以来第一顿饭来,若是全权交给她来处理,岂不有亏待之说?故而,潘青冉还是帮了一些小忙,譬如把米淘一淘插上电,把肉剁一剁,把葱切一切之类的。而后,烧菜的事她便交给了袁蜜,把外头饭桌上的其余杂物收拾了一下,坐在椅子上玩着手机等待开饭。

她逛的那个论坛在手机上有专门的APP,潘青冉也是刚才想试着搜一搜才发现的,于是她便下载了下来,登进了自己的账号。看了眼自己那条帖子的回帖,见大家的回帖都是在替自己加油,不由心情大好,脸上全然藏不住的愉悦都快要溢出来了,接下来看别人发的帖子更是看得不亦乐乎。

她经常会逛的是一个名为“情感天地”的版块,看这名字便可知道在这个版块里大家都会讨论些什么了。潘青冉以往最喜欢看的便是别人记录和爱人之间美好小日常的帖子,每每被塞一口狗粮,她是既心疼自己又对他们羡慕不已,一边吃着狗粮一边还抑制不住地看下去。

逛论坛的时候,潘青冉几次不经意地抬头,都看到袁蜜背对着她忙碌的身影,系着围裙重新扎起马尾辫,这样的袁蜜让她想起了以前,不由会心一笑。

以前呢,拦在她们中间的那道坎名为“距离”,她们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学生,而且袁蜜还只是潘青冉的选修课老师而已,一个星期上一次课,也只有一学期的课,其余时候见面的机会只能是在路上的偶然遇见,或者潘青冉因事前往自己辅导员的办公室,这时便会看见办公室里坐着的其他班的辅导员,袁蜜也在其中。

而现在,对于潘青冉而言,没有什么比“我喜欢的人成了我的室友”更幸福的事了,如果有,那就是“我的室友也喜欢我”。

很快,几盘菜接二连三上了桌,潘青冉拿两个碗乘上饭,又抽了两双筷子,便同袁蜜面对面坐在了饭桌前。桌子中央的四菜一汤光是看着便让人食欲大增,潘青冉闻着萦绕于鼻尖的菜肴香味,迫不及待便拿起筷子欲尝。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袁蜜双手手指交叉,身子微微前倾,满怀期待地看着潘青冉。

潘青冉夹了红烧鱼上的一块肉下来,往嘴中送的时候瞥了一眼两眼放着光水灵灵无比可爱的袁蜜,嘴角微微扬起,鱼肉进嘴之后她轻轻咀嚼着,鲜嫩的味道霎时自其中蔓延开来。咽下这一口,她忍不住又夹了块更大些的肉。

也不管该不该矜持些,潘青冉用她那张时常嘴瓢的嘴硬是顺畅流利地一口气说出了好几句赞美袁蜜厨艺的话,惹得袁蜜忍不住轻笑出声。

面对着这样甜得令人忍不住想“吧唧”一口亲上袁蜜脸颊的笑容,潘青冉眨眨眼睛,看向袁蜜的目光满满的温柔。她挺直了腰板,夹了块鱼肉放进她碗里,说道:“多吃点,晚上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袁蜜点点头,将这一块肉放进了嘴中,她倒是没想过自己的室友会对自己这般热情这般友好。

她原本住的房子在离这需要乘三刻钟地铁的B区,每个工作日她都要早早起来,走十分钟的路去地铁站,然后再挤着早高峰去学校上班,下班后原路返回,回到自己租的屋子里开始写工作手册或是开始思考各种有关工作的事,就这样一直持续了四年。这样的生活虽然有规律,却不禁令人感到麻木。

从大一到大四,做了四年辅导员工作的她在今年九月,也就是距现在半个多月之后便要开始投入到新一届大一生的辅导员工作中了。

这个暑假她决定从之前租的那个房子里搬出去,找一个离学校更近的地方住,于是前几日她便在某个求合租的软件上看到了潘青冉的求合租信息,看了详细信息感觉各方面都还不错,而且离学校也很进,于是她便拨通了署名为潘小姐的电话号码。

潘青冉确实很热情,而且老实说,她的名字总给袁蜜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并且一念出来又实在觉得熟悉,只不过她也的确是想不起来了。

晚饭是潘青冉做的,袁蜜尝过之后对她是一阵夸赞,潘青冉自是害羞得红了脸颊。

她是个禁不住夸的人,一被夸奖这脸便挡不住了。

吃完晚饭,潘青冉将锅碗给洗了,在那之后等到天色再晚一些,她便出门散步去了。

这是她每周日的惯例,走走消化消化晚饭,戴着耳机听听歌,也逛逛这夜晚四处亮着绚烂灯光的大街。不过近来天气实在闷热得很,她出一身汗确实难受,但回去洗个澡之后便会觉得整个人身心舒畅。

上周她是一个人,因为室友收拾了行李要准备回老家了,这周她同样也是一个人,因为她不敢跟袁蜜提到这事,怕被她拒绝。

而袁蜜,又回到了自己卧室,坐在桌前写着什么,大概是有关工作的东西。屋内台灯灯光亮澄澄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写着写着她觉得有些困了,便去厨房想倒点热水喝。

路过客厅时,客厅的灯亮着,当潘青冉人却不在,袁蜜“咦”了一声,心想她大概是有事出去了吧。

时间流逝,这一天过得很快,袁蜜九月份才开始上班,而苦逼的潘青冉,明天又得早起去上班了。

夜深了,潘青冉躺在床上却迟迟未曾睡去,辗转反侧心情复杂。

她在为自己和袁蜜的事情而烦恼而纠结,她既想快点和袁蜜成为好朋友好闺蜜,又怕自己太急切会吓到她,觉得自己过度热情,因此对自己产生反感。既想着现在也想看看她在做什么,睡得是否安稳,又想着不能打扰她。这些事惹得她心烦,心不能安静下来自然难以入睡。

在潘青冉的床边放着一只毛绒公仔,是她有一次和大学同学去外面玩娃娃机抓来的。她倒是抓娃娃机的一把好手,不过抓来的娃娃都送人了,自己只留下了这一个——是只穿着粉色裙子的小兔子,手中还拿了个胡萝卜。

这是她大二下学期的某一天在一个广场里抓来的。

那天她本来也没想过要玩娃娃机,但是经不住另外两位同学再三的请求,说是想再见识见识她抓娃娃的厉害技术,于是靠墙四台娃娃机,她随便选了一台便玩了起来,抓上来的就是这一只可爱的兔子。

把娃娃拿出来的那一刻,潘青冉蓦地想起一个人来,记忆中那个人也喜欢穿粉色的裙子,长相跟这个兔子一样可爱,不对,她比这不能动不能说的娃娃可爱多了。于是,当站在潘青冉身旁的那位同学希望她能把这个娃娃送给自己时,潘青冉连忙指了指右边那台机器说道:“我帮你抓其他的吧,我觉得那只猫很可爱,我去帮你抓那个吧。”

因为当天是那位同学的生日,所以潘青冉帮她抓了好几个娃娃出来,不过,唯独没有再去抓过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兔子。

此刻,潘青冉伸手摸了摸那只兔子,目光瞥见床头柜上亮着荧光的小钟显示时间为“十一点五十九分”,她赶紧缩回手,双手轻拍几下自己的脸颊,提醒自己若是再不睡觉明天可就要起不来了。

唉,苦逼的工作党……

潘青冉忍不住叹道。